作者:田锋 日期:2008-1-2
本报讯 去年12月26日下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。该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,协调城乡空间布局,改善人居环境,有利于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,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在睢宁分会场,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袁强出席会议。
《城乡规划法》分总则、城乡规划的制定、实施、修改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七个部分。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、城市规划、镇规划、乡规划和村庄规划。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就《城乡规划法》的宣传贯彻,袁强要求:一、各镇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,加强宣传;二、按照省、市的统一规划,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,制定实施细则;三、依法规划,依法管理,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;四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。
|